一、浦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安全。
2006年,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浦江县委县政府编制了《浦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年在《浦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又编制了《浦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同时,浦江县政府又出台了《浦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对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生态补偿,以保证方案落到实处;2009年,经浦江县委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浦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有关乡镇、部门按《浦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迅速的开展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为切实加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群众用水安全,浦江县政府在2009年又印发了《关于加强金坑岭水库和仙华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浦江县委县政府已把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二、浦江环保局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自2007年开始,浦江环保局联同浦江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县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集中整治。对杭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家规模工业企业,已依法查处。外湖水库大坝脚烫钻厂、大楼村
水晶材料厂已自觉停产;对浦江县当代
水晶材料厂、浦江县宇翔胶水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浦江保尔制锁有限公司已在开发区内购置土地,进行搬迁;对七彩
水晶玻璃饰品厂已立案查处。浦江环保局一直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为监管和整治的重点。4月28日,对位于杭坪镇三叉口红岩饭店北侧的一处规模较大的水晶加工户依法查处,及时下达了责令停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联合工商部门给予依法查封;4月30日,对位于杭坪镇三叉口水英饭店北侧的5家水晶加工户进行调查取证后,并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
今后,金华市环保局将督促浦江环保局继续加大保护区内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决不姑息,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